首页 - 财经 - 媒体广场 - 雪球 - 正文

做一个好公司的收集者是一种对财富长期价值的认知

来源:雪球 作者:进入击球区 2025-03-25 09:00: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做一个好公司的收集者是一种对财富长期价值的认知)

这个话题也算想了10来年,一共也就做了10来年,从哪一个更赚钱选哪个=》做一个好公司的收集者,更多的是心路历程,是你见过了疯狂,也见过了贪婪,然后找到了属于自己喜欢的生活之后的一种认知,只有你定了,坚定地看到了朴素的企业价值创造=》企业留存期内所有的净现金流折现,投资做到成为一个好公司的收集者,看着就像收租,看着你的房子越来越多,位置紧俏稀缺,租金每年稳定持续增长,财富越滚越大。

问:哪一个更赚钱选哪个 这种决策理念是不是更好?

答:同比最佳是高手之选,可以的,唯一的区别是,时间长了,你会心累,就好比每一个时段都有一名种子选手,你要通过对比选中他,这对你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同比最佳 vs 稳定地优秀,就是摆在我桌面上的选择。以前我选择前者,现在我把这个结合了,要稳定的优秀后面的同比最佳。

问:稳定的优秀后面的同比最佳,那这个岂不是很好?

答:是的,只不过我纠结的点在于,好公司你觉得同比贵了,是否需要卖,还是做一个持续的收集者,索性就不卖了?

问:那你怎么选?

答:我其实纠结的点一直在于,好公司阶段性贵了,要不要卖?如果同等情况下,有更便宜一些的,以往的我会全部调仓过去,现在的我,不确定。我可能会调仓一小部分。下面就是遇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只是企业内在价值 vs 市场给出的账面价值,只要是超出了,你就应该减少这块的仓位,关键是你减少了这块的仓位,你还得有新的公司来替代。好公司的成长会抵消估值,那么你会不会也阶段性地卖错了?

问:如果你是做一个好公司的持续收集者,那么你可能就不倾向于去卖,再花精力去做新的决策。高估了也不卖,高估了3年卖不?高估了5年卖不?高估了10年呢?我思考过这个问题,但我没有经历过,拿茅台的时候,我也只是到了我认为合理,400走的,240的综合成本,换的融创,当然融创赶的好,赚的多。但我想一下,如果我当时不卖呢?是不是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后面我复盘下来看,高估了3年,我可能就买了,但不再高估了,恢复到合理估值,我会不会买?会不会认为以前的买价低,现在买价高,就不买了呢? 美其名曰,之前买的更低,现在买什么?现在我的选择是,只要到了企业内在价值的合理估值,我会慢慢买,倒金字塔买,低于企业内在价值越多,买的会更多一些,买到我认为的合理的企业内在价值,再高于这个,我应该不会买了。

答:做一个好公司的收集者,应该在不高估3年不打算卖,那如果有更好的机会,卖不卖? 换不换?很难说,如果是我个人,我应该会小幅调仓过去,用新增资金去买,或者把原有公司的成本做低,也就是卖掉一部分去买,但也不会卖很多。

问:做一个好公司的收集者是一个怎样的认知?

答:研究好了就不打算做新的决策了。明白了有价值的认知的稀缺性。毕竟认知才是真正穿越时间,带来财富的。调研和分析的本质是为了获取认知,如果你已经有了有价值的认知,剩下的就是通过调整阶段买入足够的量来扩大化这种认知,坚守住就够了。好公司真的是稀缺的,省心的,持续给你带来收入,利润和增长的。

我所领悟的道理是:如果只需要做一个决策就够了,尽可能不要再去做其他的决策了,那这个就是顶级的决策。这也是好公司之所以好的原因,你可能一辈子只需要在合适的低位买入,做这一个决策就够了,后面就是定期跟踪维护一下,这个成本总体上,好公司要求你付出的精力没那么高。

我把这个叫做,好公司往往带给你的是综合决策成本最小化。

我有一个思考的点是:你永远无法真正赚到钱,除非你的认知配得上他。对好公司收集者的认知,更是给我一种通盘无妙手的感觉,最好都是桶里射鱼,我可能就是想当一个傻子,真正的聪明人或许都是傻子。这就是我当下的认知。

理解朴素的企业价值创造原则=》留存期内所有的净现金流折现,我现在越看越觉得这句话很牛掰,包含了投资的一切。桶里射鱼和三尺围栏,是对市场合力之下人性恐惧的利用(市场先生给出的恐惧时刻),买的好。通俗的讲是:长期价值大大的,当下买的足够好,剩下的是定期跟踪一下,只是为了在认知上确保自己能拿住!

做一个好公司的收集者是一种对财富的认知!

就这些!

@雪球

@滚一个雪球 @东方小蜗牛 @价值发现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