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首次披露:周海琦被查,源于一条生活奢靡的问题线索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04-09 0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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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官方首次披露:周海琦被查,源于一条生活奢靡的问题线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政事儿


中国纪检监察报4月8日刊发文章《四川坚持双向突破,斩断风腐交织链条》。

据文章介绍,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召开以案促改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以该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海琦案件为警示,深入剖析问题,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工作。

周海琦案件得以严肃查处,源于一条关于其生活奢靡的问题线索。“接到相关反映后,我们按照风腐同查同治要求,通过由风查腐循线深挖,全面查明周海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俊莲介绍。


周海琦(资料图)

2024年6月17日消息,周海琦被查;今年1月3日消息,周海琦被双开。

经查,周海琦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金审批、职称评审、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海琦严重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海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周海琦,女,汉族,1972年1月生,四川成都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她1990年3月至1992年12月,在部队服役,1992年12月至2006年2月,先后在四川省妇联、省经贸委、省经委工作。

2006年2月至2018年10月,周海琦历任四川省经委人事处副处长、轻工纺织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经信委生产业处处长、人事处处长。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她历任四川省经信厅人事处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人事处处长。

2019年2月,周海琦任四川省经信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公开信息显示,她还曾任四川省经信厅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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