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陇科学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来曙光 已有投资者获一审胜诉)
投资者针对西陇科学(002584)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有了新进展。公告显示,该案已有部分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原告投资者获得了一审胜诉。前期,还有部分案件已和解获赔。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根据法院判决,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这起索赔案的起因可追溯至2023年7月,彼时,西陇科学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公司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累计虚增营收28.4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326.41万元,公司直到2023年4月29日才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广东证监局认为,西陇科学上述事项构成违法行为。故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时效内,西陇科学因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将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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