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股份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前期买入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日前,阳光股份(000608)再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告显示,3月22日,阳光股份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6500万元至28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阳光股份表示,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上述规定,其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需要注意的是,阳光股份在1月25日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并未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进行披露,直至3月22日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才提及。阳光股份解释称,公司作为物业出租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提供水、电等能源,公司判断收取的水、电费实质上为代收代付性质,公司应按照应收承租人的水、电费扣除应支付给供水、供电企业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二级市场上,阳光股份股价于3月24日、25日连续两日跌停。对此,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买入阳光股份股票,并在2025年3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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