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00万大罚单!)
【导读】*ST海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款金额超1200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10个月后,4月15日晚间,*ST海越发布公告称,已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报虚假记载 2024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海越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被证监会立案。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主要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是*ST海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的组织、指使下,*ST海越及下属企业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形式,将公司资金转出,用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使用。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其中,2021年1—6月发生额为1.77亿元,余额为1.77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7%、5.37%;2021年发生额为3.77亿元,余额为7451.52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8%、2.19%。 2022年1—6月发生额为4.13亿元,余额为3.13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5%、9.47%;2022年发生额为6.88亿元,余额为3.55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7%、10.68%。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上述情况,*ST海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部分披露,但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二是*ST海越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其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4月,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同时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亿元。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是由于公司对2022年1—6月的部分贸易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确认相应成本,并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亿元,分别占更正前2022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49.33%、50.51%。
合计罚款超1200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 (一)对*ST海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高鑫金控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高鑫金控董事长、总经理王彬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230万元。 *ST海越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不过,该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目前仍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同日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中,*ST海越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由于2023年度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尚无确定的消除证据,中审众环可能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ST海越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碳酸锂的生产和加工。 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2.19亿元,同比减少40.57%;归母净利润为218.17万元,同比减少94.5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5850户。 截至4月15日收盘,*ST海越每股报2.12元,月内跌幅超33%,最新市值为9.9亿元。 编辑:格林 校对:王玥
制作: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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