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智能网联汽车!工信部发声: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04-17 00:08: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事关智能网联汽车!工信部发声: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

【导读】工信部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卢鸰

4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主要汽车生产企业近60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产品准入和软件在线升级备案要求,听取汽车生产企业落实情况及建议。

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介绍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重点关注事项。

会议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深刻领会《通知》要求,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3月底,某知名汽车厂商生产的新能源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使3人遇难。

这在当时引起社会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某些知名企业在宣传中频频使用“智能驾驶”“自动驾驶”“智驾”等词汇进行推广的情况,有舆论认为不大妥当。

事实上,2025年2月28日,工信部就发布《通知》,要求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技术规范应用。在该文件中,使用比较频繁的词汇是“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编辑:杜妍 校对:纪元 制作:舰长 审核:木鱼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