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募重磅改革落地!这三大核心举措重塑行业格局)
在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却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的背景下,5月7日,证监会重磅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一系列直指行业痛点的改革措施正式落地,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此次改革旨在推动公募基金行业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型,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为公募基金行业未来发展勾勒出清晰的“路线图”。
打破“旱涝保收”
长期以来,公募基金行业存在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管理费收取与业绩表现脱节,投资者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次《方案》直击这一顽疾,通过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重构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关系。
《方案》明确,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若投资者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则适用升档费率。
为确保这一机制有效落地,监管要求未来一年内,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
除了浮动费率机制,《方案》还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制定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明确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修改、披露等一系列机制,严格监管基金公司选用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为,避免基金“风格漂移”,确保产品投资行为与定位相符,让投资者能够清晰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和业绩衡量标准。
在信息透明度方面,《方案》修订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信息披露模板,不仅展示产品中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等传统信息,还将投资者盈亏情况、换手率、产品综合费率水平、管理人实际收取管理费等关键数据纳入披露范围,提升信息的可读性和针对性,让投资者对基金情况一目了然。
考核大变革
过去,基金行业考核重规模、重短期业绩的倾向明显,导致基金经理追涨杀跌、频繁交易等短期投机行为盛行,损害投资者长期利益。此次《方案》围绕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
在基金公司绩效考核层面,出台专门管理规定,要求基金公司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降低规模排名、收入利润等经营性指标权重,基金投资收益指标应当涵盖基金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
其中,基金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对基金公司高管的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 50%;对基金经理的考核,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 80%,且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 80%。
这意味着,基金经理想要获得高绩效薪酬,必须更加注重基金的长期业绩表现,而非短期规模增长。
监管分类评价也迎来重大调整。将投资者盈亏及占比、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权益类基金占比等关键指标纳入基金公司评价指标体系,并将三年以上中长期业绩、自购旗下权益类基金规模等指标的加分幅度在现有基础上提升 50%,这些指标占 “服务投资者能力” 的评分权重合计不低于 80%。这一调整将引导基金公司更加关注投资者实际收益,提升服务质量。
行业评价评奖业态同样进行重塑。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及自律规则,构建以五年以上长周期业绩为核心的评价评奖体系,提高投资者盈亏、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情况的指标权重,杜绝以短期业绩排名为导向的不合理评价评奖活动。同时,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打击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评价评奖活动,净化行业评价环境。
薪酬管理方面,完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薪酬管理制度,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强化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的强制跟投比例与锁定期要求,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于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 10 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其绩效薪酬将明显下降;而业绩显著超过基准的基金经理,则可合理适度提高绩效薪酬,进一步激励基金经理追求长期稳健收益。
提升权益投资占比
权益类基金是公募基金为投资者创造独特价值的关键领域,也是此次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方案》从加强监管引导、推动产品创新、优化注册安排等多方面发力,旨在大力提升公募基金权益投资规模与占比。
在监管引导上,《方案》在基金公司监管分类评价中显著提升权益类基金相关指标权重,突出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并依法强化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制定公募基金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指引,满足公募基金加强风险管理、丰富投资策略等需求,为权益投资提供更广阔的操作空间。
产品创新方面,积极支持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创新,研究推出更多与基金业绩挂钩、鼓励长期持有的浮动费率基金产品。大力发展各类场内外指数基金,丰富符合国家战略和发展导向的主题投资股票指数基金。此外,还研究创设专门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场外宽基指数基金试点产品,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
注册安排的优化为权益类基金发展按下 “加速键”。实施股票 ETF 快速注册机制,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和场外成熟宽基股票指数基金,原则上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对明确约定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的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这将大幅缩短基金发行周期,加速优质产品推向市场。
为促进权益类基金销售,《方案》建立基金销售机构分类评价机制,将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及占比、首发产品保有规模及占比、投资者盈亏与持有期限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对分类评价结果靠前的基金销售机构,在产品准入、牌照申请、创新业务等方面依法优先考虑,引导销售机构更加注重权益类基金销售和投资者长期收益。
此次《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发布,是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通过利益深度绑定、考核机制变革、权益投资发力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有望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痛点问题,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投资者带来更优回报,也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