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至新三板的首航高科年报无法按期披露 此前收“预罚单”或面临股民依法索赔风险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5-13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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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退市至新三板的首航高科年报无法按期披露 此前收“预罚单”或面临股民依法索赔风险)

因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航高5(400247,原简称“首航高科”,原代码002665)股票转让方式自5月7日起,由“周转让5次”变更为“周转让1次”,证券简称也由“航高5”变更为“R航高1”,代码仍维持400247不变。

4月30日,公司曾发布过《2024年年报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称由于审计会计师进场较晚,子公司分布范围较广,预计在2025年4月30日前无法结束审计工作,导致公司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在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报。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今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上述违法事实,有首航高科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贷款合同、质押合同、质押存单、银行账户流水、首航高科财务资料、协议文件、相关情况说明、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处分,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拟给予80万元至9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R航高1上述“预罚单”一旦落地,因该事项受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目前来看,凡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购买过公司股票,且在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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