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季度转亏的ST智云将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因受罚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收到“预罚单”后被实施风险警示的ST智云(300097),今年3月正式处罚已落地。公司近期称,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其表示将在满足条件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今年3月,ST智云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认定,公司2020年在收购股权后控股的九天中创,2022年4月至10月的6750万元销售收入(含增值税776.55万元)系与四家企业形成的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九天中创涉嫌虚假确认销售收入,公司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但直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才公告进行更正,冲回营收5973.45万元,冲回利润总额2411.23万元。
最终,大连证监局决定对ST智云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4位责任人分别罚款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而“预罚单”显示拟处罚的责任人为7人。
值得一提的是,被罚的时任董事李超就“预罚单”进行了申辩,大连证监局未采纳其免于处罚的意见,但调减了对其处罚的金额,由“预罚单”的拟罚款60万元降为50万元。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ST智云收到上述正式处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索赔。目前来看,凡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购买过该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登记,律师将帮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一季度,ST智云关键财务指标明显下滑,营收同比下降66.40%,净利润亏损2792.94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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