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银江“摘星”后仍存风险 公司将面临两类投资者索赔)
5月26日,*ST银江(300020)停牌一天,27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银江”变更为“ST银江”,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ST银江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是因为,公司于4月2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之后,公司于4月29日针对行政处罚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不满足“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这一条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银江存在多项违规事实:一、*ST银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三、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公司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关于被占用的资金,控股股东已偿还了所占用的资金1.97亿元并支付了全部利息,资金已清收完毕。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1)于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银江,无论在2024年9月1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2)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银江,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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