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最高法剑指直播货不对板 今年直播电商相关企业已新增超5.8万家

来源:天眼查 2025-06-17 09:53: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最高法剑指直播货不对板 今年直播电商相关企业已新增超5.8万家)

在网络直播购物中,经营者常以“保真”“假一赔十”等承诺吸引消费者。然而,当商品不符承诺时,消费者权益该如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典型案例给出了答案:法院判令经营者承担高于法定标准的“假一赔十”责任,严厉打击直播营销中的欺诈行为。

相较于传统线下消费,网络消费流量大、势头猛,但消费者难以现场体验商品,决策易受影响,消费后也易生纠纷。这要求网络消费环境必须更加透明、诚信。

为此,法院通过司法判决,为消费者权益兜底,警示经营者需信守承诺,不可虚假宣传。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保持警惕,理性消费,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现存在业、存续状态的直播电商相关企业超35.9万家。其中,2025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册相关企业约5.8万余家,从企业注册数量趋势来看,近五年间,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的注册数量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并在2024年达到顶峰。

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省、四川省、浙江省直播电商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分别为超5.3万余家、2.7万余家和2.6万余家。

此外,通过天眼查天眼风险和深度风险来看,涉及司法案件的中药相关企业约占总数的0.85%。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