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越南国会代表称铁路沿线TOD项目应由国家投资)
越南经济6月19日报道,6月18日,国会第九次会议继续讨论了《铁路法》(修正案)草案。
关于铁路工业,代表提出赞同总理发布铁路工业品、服务和产品清单的规定,将分配或命令越南企业生产。为了让越南企业能够放心生产,必须确保国内市场留给他们,不能从国外进口产品。草案规定,对越南国内不能生产的铁路产品免征进口税。代表表示,实际上越南没有铁路工业,因此大多数服务于铁路的产品无法在国内生产。接到订单的企业很可能会从国外进口产品,甚至请制造商生产零部件再组装,将使发展铁路工业的目标落空。代表建议,应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国家下达任务或指定国内企业生产的产品、服务,包括用于组装的零部件。
关于鼓励组织和个人以非国有资本参与投资铁路项目的规定,代表表示,这是非常正确的政策,但是该法律草案仅规定了投资者自行提出项目或以公私合作(PPP)形式投资的铁路项目可以进行招标。至于拟由国家资金投资的铁路项目,例如南北高速铁路项目则没有私人投资者参与的机制。因此,代表建议在草案中增加选择私人投资者参与由国家预算投资的铁路项目的办法,私人投资者可以全部或部分投资。请总理颁布关于选择私人投资者参与投资项目的标准,包括:项目的目标和技术要求不得改变;私营部门参与的投资资金成本不得超过国家原有计划;给国家带来的运营效率必须高于国家单独投资。
关于按照TOD模式进行城市发展,代表赞同由省人民委员会组织制定、评估、批准和调整经过本地区的国家铁路线按照交通导向进行城市发展规划的规定。但草案规定,对于国家铁路项目,铁路项目经过的省份人民委员会有权指定铁路投资者同时实施TOD城市发展项目。代表认为,这意味着任何修建铁路的投资者也是开发TOD城市项目的投资者,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提出修建铁路但实际上主要目的在于开发TOD项目的情况。代表建议,应规定铁路项目旁的TOD部分必须由国家投资,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如果要优先让铁路投资者开发这些城市项目,可以增加一条规定,在TOD项目招标过程中,给予铁路投资者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