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曝光台 - 正文

广电总局治理网络电视收费乱象 自动扣费前5日应发提醒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广电总局治理网络电视收费乱象 自动扣费前5日应发提醒)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施针对互联网电视自动续费服务的专项规范管理措施。此次治理聚焦用户反映较为集中的自动续费“扣费前无提醒”“取消流程复杂”“投诉渠道不畅”等痛点问题,通过规范服务规则,全面优化互联网电视消费体验,在巩固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构建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互联网电视服务生态。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相关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在提供自动续费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循“用户主动选择”原则,禁止通过隐藏条款或强制捆绑其他服务的方式诱导用户开通。严格谨慎使用默认勾选“自动续订”功能,用户在首次订阅含自动续订服务的视听产品时,需通过二次确认的方式明确表达同意意愿,才可以进入支付环节。

针对用户反映的自动续费“扣费前无提醒”“取消流程复杂”问题,相关管理措施明确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在用户自动续费前5日,通过短信、APP推送、服务号信息等多种渠道发送扣费提醒,且提醒内容需包含续费产品名称、扣费金额、服务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用户准确识别续订的产品信息。目前,大部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已做到在续费前规范提醒,用户如不再需要继续使用该服务,可以按照提示关闭所订购的自动续费服务。

为解决用户反映的“投诉渠道不畅”问题,相关管理措施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将“自动续费投诉”入口置于客户服务受理的一级菜单中,确保用户快速提交诉求,及时得到响应。

此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成果,也公布了“双治理”工作用户投诉渠道。未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动态监管,推动更多便民举措落地,让大屏消费更加省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