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龙头,三级连罚!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5-06-28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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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券商龙头,三级连罚!)

6月27日晚间,浙江证监局接连发布了三张罚单,均是因为同一问题。

中信证券绍兴分公司从业人员吴某在从业期间,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知识测试或开户知识测评答案、向客户返还业绩奖励、向未和公司签订投顾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违规行为。该从业人员被责令改正,所在的中信证券绍兴分公司也被责令改正。此外,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也因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而被责令改正。

“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强化全链条问责,对无视、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机构与个人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指出。

从业者本人被罚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吴某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吴某在中信证券绍兴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知识测试或开户知识测评答案、向客户返还业绩奖励、向未和公司签订投顾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十条第二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十八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吴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规范从业意识,恪守执业准则,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再次发生。”浙江证监局表示。

所在分支机构被罚

浙江证监局还发布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绍兴分公司存在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知识测试或开户知识测评答案、向客户返还业绩奖励、向未和公司签订投顾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违规行为,反映出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六条第四项,《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证监会令第177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四条第一款,《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证监会令第177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七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十八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绍兴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分公司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你分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提升员工合规意识。”浙江证监局表示。

省级分公司也被罚

此外,浙江证监局还发布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信证券绍兴分公司存在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知识测试或开户知识测评答案、向客户返还业绩奖励、向未和公司签订投顾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违规行为,反映出浙江分公司对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分公司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你分公司要切实加强机构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合规意识。”浙江证监局表示。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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