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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联创说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情况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媒体 2025-07-03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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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联创说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情况)

2025年7月2日,ST联创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4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2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收到《事先告知书》后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等各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开始内部整改工作。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尚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将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9 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此外,根据公司公告,在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由此可见,对ST联创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4月14日至2022年11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2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据公开资料显示,ST联创的主营业务为联创数字板块业务、化工新材料板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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