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

来源:观点 2025-07-21 17:23: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7月21日,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细则发布,初始总规模上限100亿元,由央行海南省分行动态调整并官网公布。

(原标题: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

观点网讯:7月2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发布,其中提到,跨境资管试点实施规模管理。

试点规模指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试点总规模上限。试点总规模为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同意各家发行机构申请的试点规模之和。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国际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设定及动态调整跨境资管试点总规模上限,并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