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将继续深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改革)
中国网财经7月23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和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小明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近几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配套政策,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请问全岛封关运作后,将如何进一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谢谢。
廖岷:谢谢您的提问,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大家也知道,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肯定会涉及税收制度的改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税收改革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分步骤、分阶段地实施零关税、低税率和简税制安排,这样九字方针,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后,财政部已经陆续出台了离岛免税购物,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多项税收政策。
全岛封关运作后,财政部将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和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确保政策力度持续提升,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继续落实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现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符合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端人才和优质企业落地海南,助力自由贸易港发展。
二是不断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适时调整进口征税商品目录。
三是继续实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结合消费者多元化购物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安排,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四是积极研究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也就是允许岛内居民能够免税购买一些进口产品。这项试点工作,我们将尽快开展,提升岛内居民的获得感。
五是稳步推进销售税改革研究工作。销售税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附加等多项税费的合并,涉及面比较广,情况也更复杂一些,既要考虑当前情况,也要考虑长远政策安排。我们将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简化税制研究工作,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情况适时进行测试实施。
在此,我也感谢记者朋友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