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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大安支行因违规被罚款30万元,时任行长许晶波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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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吉林银行大安支行因违规被罚款30万元,时任行长许晶波被警告)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7月23日,白城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白金罚决字〔2025〕10号)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支行因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不合规,被白城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白金罚决字〔2025〕11号显示,因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不合规,许晶波(时任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支行行长)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支行成立于2018年08月28日,注册地址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锦华街金鼎秀苑高层112商,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吉林银行总行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5条,周边风险706条,历史风险5条,预警提醒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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