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际财讯 - 正文

商务部发布《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5-08-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商务部发布《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要求,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于近日发布《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六章44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方式、管理职责和行业自律。第二章备案管理和经营资格许可,规定批发仓储企业备案规则、备案实施、备案变更与备案回执注销,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部门、零售许可条件、许可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时限、颁证原则、证书有效期、证书版式、证书使用规范、许可变更事项及费用规定等。第三章企业经营规范,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完善管理制度、报送购销存数据等要求,明确企业新建改扩建、歇业、油品购销、标识使用等方面经营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对地方提出建立企业名录、编制零售体系规划、日常检查、年度检查、数智化监管和分级监管等管理要求。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不予备案及撤销备案回执、不予许可、撤销许可、注销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形,明确监督管理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相关名词解释、实施细则、解释权限及实施时间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