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际财讯 - 正文

越南财政部提出对重点领域加大税收优惠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5-07-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越南财政部提出对重点领域加大税收优惠)

      《越南投资报》730日报道,越南财政部正在最后审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拟扩大免税和减税等多项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对经济社会有溢出效应的大型项目。

根据草案,对在国家优惠行业、领域和社会经济条件困难或特别困难地区的高新区、农业高科技园区、数字技术集中区、税收优惠地区经济园区等内地新增投资项目所得,可享受1510%的优惠税率。对于在经济特区或社会经济条件困难地区(非特殊优惠地区)实施的优先领域新投资项目,可享受17%的优惠税率,期限为10年。

草案中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允许总理考虑将最高优惠税率适用期延长至不超过15年,适用于投资规模大、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具体包括:投资额达6万亿越南盾及以上的新投资项目;连续5年生产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品,年营业额达20万亿越南盾;固定雇用6千名以上员工;或投资于重要的经济技术基础设施。对高科技领域的特殊项目,政府可决定适用比正常税率降低高达一般的优惠税率,优惠期限不超过原优惠期限的1.5倍,可延长,但总期限不得超过项目期限。

草案规定,优惠税率自企业新投资项目产生收入的第一年起计算。企业产生收入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农业企业证书、科技企业证书或支持性产业奖励证书的,优惠年限自取得证书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