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叫停“跑楼小孩”,关键是风险无解)
克鲜/文 此前一度在社交平台上红红火火的深圳华强北“跑楼小孩”,被当地街道叫停了。
8月5日,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发出的一份通知呼吁:请各商户从即日起,不要再让孩子参与“代送外卖”,也不要允许本商圈内的外卖由孩子代送。此外,“街道已约谈相关外卖平台,禁止让孩子代送外卖”。
官方叫停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孩子在华强北从外卖员手中承接“最后垂直100米”的送餐任务,每单收费1元—2元,是一种不错的社会实践手段,不应该一刀切地叫停。但也有人认为其中隐患不少。有的律师表示,未成年人“跑楼”涉嫌“童工”问题。
其实,用涉嫌童工来解释叫停“跑楼小孩”,可能复杂化了。从目前劳动执法实践来说,劳动部门并没有将孩子跑腿之类的活动,当成“构成劳动关系的雇佣童工”处理。那么,当地街道办叫停这一看似各方共赢的“商业模式”,用意何在?
在社交平台上,大家把“跑楼小孩”当成一个励志故事,或者是有趣的社会新闻,但是试想:如果孩子们在大楼里因为哄抢骑手的外卖,发生了严重的事故;或者,孩子在“跑楼”的过程中不慎坠入电梯坑发生不幸;又或者,孩子送餐时遭遇侵害……社会舆论会是怎么样的反应?换位思考一下,作为属地的基层管理部门以及物业公司,面对社会高度敏感的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问题,是捏了一把汗的。
有人说,美国孩子不也经常勤工俭学,通过洗车、送报纸来赚零花钱吗?为什么“跑楼小孩”就行不通呢?根据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案》等法律,14岁以上的青少年可从事非危险性工作,但需遵守工时限制(如每周不超过18小时)。这一规则在美国也有争议,但总体而言,美国社会对于未成年人在勤工俭学过程中遭遇风险的接受度,明显要高不少,这是中国难以模仿的。
从本质上说,叫停“跑楼小孩”的背后还是一个新商业模式下利益和风险不匹配的问题——外卖员提升了效率、“小孩哥”赚到了零花钱,但是风险却留给了社会,特别是留给了越来越强调“守土有责”的街道、社区、物业公司。
孩子参与社会实践,特别是带有一定经营色彩的社会实践,一直属于社会管理中的灰色空间:乐观地看,这属于自发秩序;从不乐观的角度看,也可以说是存在安全漏洞、制度盲区乃至“监管缺失”。送外卖最终端的“跑楼”配送,不只是一两元的生意,背后是动辄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人身伤害风险难以合理分摊的现实。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目前我国跑外卖、送快递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规模已达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但是,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也是刚刚理出基本头绪。比如,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2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尝试以“支配性劳动管理”等司法标准,厘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究竟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如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再把业务转包,其与被转包者之间究竟构成什么法律关系,这个问题就复杂了,更何况被转包者还是未成年人。一旦本来就弱势的外卖小哥与更弱势的“跑腿小孩哥”之间产生纠纷,必然是现行司法、社会管理难以解决的问题。基层管理者本来就对风险容忍度低,面对很可能被舆论聚焦的无解的风险,叫停也是情理之中了。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