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九年虚增198亿元营收将收巨额罚单 律师提出可索赔区间横跨八年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8-13 0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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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高鸿九年虚增198亿元营收将收巨额罚单 律师提出可索赔区间横跨八年)


8月8日晚,*ST高鸿(000851)在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后,公司股价连续两日跌停。8月11日,*ST高鸿股价开盘即“一字”跌停,收于2.10元/股;次日其股价再度跌停,收盘报2.00元/股,两日累计跌幅近10%。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高鸿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至2023年,公司通过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此外,*ST高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ST高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ST高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高鸿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对其他10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ST高鸿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由于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认定*ST高鸿存在长达九年的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事实,同时公司还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基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高鸿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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