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ST京蓝再陷信披违规泥潭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1050万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08-19 19:20: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ST京蓝再陷信披违规泥潭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1050万元)

记者 黄敏

2025年8月16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京蓝,证券代码:000711)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此次处罚对应的是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5002号)。

根据该处罚决定书显示,*ST京蓝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为了实现业绩承诺,在“苏化1号”项目中“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相关工程未施工情况下,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虚增2020年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京蓝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营业收入16291.03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收入的14.06%,虚增营业成本9654.67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成本的4.3%,虚增利润总额6636.37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67%,虚增净利润5770.75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27%。*ST京蓝及相关责任人因此累计被罚10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ST京蓝首次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回溯至2023年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京蓝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等问题。

8月19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律师向记者表示,目前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8日到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ST京蓝的受损投资者,以及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9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ST京蓝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微信: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京蓝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