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流费“归位”:广告合规新纪元开启)
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一)》,营销行业一个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终于被明确划线。投流费被官方认定为广告费,不仅重塑了企业营销支出在财务与税务上的归类,也为数字营销的合规性设定了更高门槛。这一变化,既是监管升级的必然结果,也是广告市场从粗放走向规范的关键一步。
在互联网营销语境里,“投流费”早已成为一个高频词汇。它涵盖了企业在电商平台、信息流广告、KOL 合作、直播带货等渠道上的各类投入。过去,许多企业习惯将投流费用拆解为“服务费”“技术费”“渠道合作费”等名目,以绕开广告费在财税处理上的比例限制。这种模糊地带一度让企业能够“巧妙节税”,也让责任链条在出现问题时更显复杂。
此次执法指南明确提出:凡是通过人工干预、算法推荐等精准投放方式,面向不特定受众进行的商品或服务推广,均应被认定为广告。这意味着,投流费用的本质已被官方“盖章”确认为广告费,无论其在财务报表中被冠以何种名目。
这种“身份确认”,不仅结束了行业内长期的争议,也让广告法的适用范围延展到了数字营销最活跃的场景,填补了新兴业态下的监管空白。
从财税角度来看,这一认定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现了直接对接。
此前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服务费”等方式减少广告费占比,降低超限所带来的税负压力。而现在,投流费统一纳入广告费范畴,一旦支出超过限额,超出部分的税务成本将真实落到企业账面。这无疑会对依赖高投放驱动的中小品牌和电商品牌形成更大的财务压力。
换句话说,广告投入不再只是市场部门的议题,更成为企业财务和合规部门必须高度协同的工作。
除了税务成本的直接增加,新的执法指南对广告内容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告法一向强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禁止虚假宣传、绝对化用语,并对医疗广告、食品广告等特定领域设置了严格的审查制度。
然而在过去的数字营销实践中,部分 MCN 机构、主播和平台出于交易目的,往往存在“夸大效果”“擦边话术”的灰色操作,而品牌方则以“责任链条模糊”为由,规避或弱化自身审核义务。
如今,投流费一旦被认定为广告费,企业就必须对所有投放内容负责——不仅包括自家广告文案和创意,还包括 KOL 合作、主播带货时的口播、直播话术,乃至短视频脚本。换句话说,企业与合作方将形成连带责任,一旦出现违规,品牌方难再以“第三方发布”为由免责。
这对行业生态是一次“责任再分配”:平台与 MCN 不再是唯一的“背锅方”,品牌主必须在源头上加强合规审核,建立更严格的把关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新规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呈现出明显的分化趋势。
这种分化效应,也可能推动行业进入新一轮洗牌:资源和合规能力不足的小玩家被淘汰,而有体系化能力的头部企业和服务商则获得更大优势。
投流费纳入广告费,既是监管“堵漏洞”的体现,也是广告行业从粗放走向精细的必经之路。未来,企业需要在几个方面进行战略调整:
投流费“归位”,既是监管制度的一次技术性修正,也是广告行业格局的一次深刻调整。它让企业在数字营销上不再有模糊空间,所有投入都必须在统一的法律与税务框架下运行。
对企业而言,这既是压力,也是机遇。压力在于短期内成本增加、责任加重;机遇则在于,规范化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真正重视合规与品牌建设的企业脱颖而出。
从某种意义上说,投流费被认定为广告费,意味着中国广告行业进入了合规为先、透明竞争的新纪元。对于那些习惯于“野蛮生长”的玩家,这可能是倒计时;而对志在长期发展的品牌而言,这则是新一轮竞争中最重要的起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