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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呼吁:汽车厂商在市场营销中不能无序“自由放飞”

来源:财闻 2025-09-04 2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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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广告协会呼吁:汽车厂商在市场营销中不能无序“自由放飞”)

9月4日,针对一些汽车厂商在广告和营销宣传中的问题引起公众质疑,中国广告协会发文呼吁,汽车厂家、经销商和营销机构千万不能忽略法律和道德的基本底线,要给正常的广告和营销传播系上法律和道德的“安全带”,汽车厂商和社会要对无底线的广告和营销传播踩下“刹车板”。

协会表示,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很快,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更好体验,成为扩大消费的重要领域。与此同时,一些汽车厂商在广告和营销宣传中的问题也引起公众质疑,如片面强调辅助驾驶功能,使人误解辅助驾驶就是自动驾驶;夸大自动驾驶功能,称可以在多种路况下实现自动变速,使用中却存在诸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真实、合法、导向正确的基本原则,还明确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更进一步明确广告中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除行政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利用广告对商品广告作虚假宣传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协会提醒,智能网联汽车屡屡出现的无底线营销,是对各方都不利的“多输”,对汽车行业来说,是行业内卷的表现,破坏市场秩序;对于诚信合法经营的厂商来说,是不公平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侵害消费安全这一消费者的法定基本权利;对品牌自身来说,是对品牌的毁灭式伤害;特别是对国家形象来说,由于智能汽车成为出海的代表性民族品牌,无底线营销严重损害了民族品牌形象。

协会呼吁,汽车厂商在市场营销中再不能无序“自由放飞”,汽车厂商作为广告和营销传播的第一责任人,应树立责任营销意识,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和信息及时更改,没有问题的汽车厂商要引以为戒,广告制作和发布单位、视频生产和互联网平台等信息传播单位要加强内容核查,对于违法违规内容不予制作发布,已经上线的应立即下线,更不能推“流”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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