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扬子江保险经纪海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0.6万元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扬子江保险经纪海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0.6万元)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因超出承保公司经营区域开展经纪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警告并罚款 0.4万元。 对林婵警告并罚款 0.2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2日,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21号富力中心19层1903室,经营范围包括: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复的其他业务;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0条,周边风险1条,历史风险1条,预警提醒15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