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际财讯 - 正文

《越南科技创新法》将于10月1日起生效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5-09-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越南科技创新法》将于10月1日起生效)

越通社926报道,《越南科技与创新法》将于101日起生效,越南基于知识的发展进程开启新篇章。

越南科技部部长阮孟雄表示,该法将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发展的第57号决议具体化,是一份以知识与创造力建设强盛国家的“宣言”。科技部副部长黎春定认为,该法充分彰显越南破解长期制约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发展制度瓶颈坚定决心,为支持全面创新、推动科研与市场深度融合提供了法律框架。在企业发挥核心作用背景下,该法落地后有望涌现更多具有竞争力的“越南制造”科技产品,带动越南企业更深入融入全球价值链。

该法不仅弥补了以往制度不足,更确立了一种全新思路: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以企业为核心,支持科研成果商业化并构建数字化基础。凭借诸多创新性、突破性举措,新法有望成为越南在融入国际社会新阶段加速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

“创新”首次正式纳入法律,与“科学”和“技术”并列。如果说科技侧重于新知识和技术研发,那么创新则涵盖了从构想、试验到商业化的全过程,并强调全社会广泛参与。企业首次在法律条款中拥有独立章节。该法鼓励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和国家支持,大规模投资研发。

该法调整了国家科技管理重心,不再单纯强调投入,而是更注重最终成效与影响。允许在限定范围内开展新模式、新技术试点,以降低推广前风险。该法首次明确,使用国家财政的研究成果所有权,自然归属承担项目的主导机构。这不仅有利于科研成果商业化,也提升了知识产权管理透明度。该法还提出掌握战略性技术,集中投资人工智能、可再生能源、生物医药和数字技术等领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