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打造政府投资基金矩阵,设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11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坚持《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底,全省多层次、分领域、全周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基本形成,市场活跃度不断增强,各类基金认缴规模力争突破1800亿元;到2030年底,各类基金认缴规模力争突破2500亿元,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意见》指出,要做优做强投资机构,促进资本有效集聚。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投资机构集聚发展。沈阳、大连市要依托经济金融发展优势和资源禀赋特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性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入驻,力争基金认缴规模每年呈两位数增长。积极争取全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更好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专业优势。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贷联动,创新开展“贷款+外部直投”业务,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
《意见》明确,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通过专项资金“拨改投”等方式,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打造政府投资基金矩阵,设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天使类子基金群加快构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围绕支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设立专项基金集群,精准支持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在基金退出方面,《意见》表示,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与并购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被投企业纳入“辽宁省上市后备企业库”,进行分层分类培育,加快企业上市进程。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设立并购基金,拓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市场化退出渠道。大力推动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发展。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发起设立S基金,推动银行理财、保险资金、信托资金等加大对S基金的投资布局。推动运作模式创新,做大份额转让型交易,拓展接续型、重组型等交易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