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泰康人寿青海分公司及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泰康人寿青海分公司及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1月28日,青海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金罚决字〔2025〕14号)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因销售误导,被青海金融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

青金罚决字〔2025〕14号显示,因销售误导,杨剑(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营销部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青金罚决字〔2025〕14号显示,因销售误导,郐鸿年(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5月31日,注册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3号14层1406室,15层1507-1512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6条,周边风险0条,历史风险13条,预警提醒8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