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康人寿青海分公司及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1月28日,青海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金罚决字〔2025〕14号)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因销售误导,被青海金融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
青金罚决字〔2025〕14号显示,因销售误导,杨剑(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营销部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青金罚决字〔2025〕14号显示,因销售误导,郐鸿年(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5月31日,注册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3号14层1406室,15层1507-1512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6条,周边风险0条,历史风险13条,预警提醒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