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枣阳农商行清潭支行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合计60万元)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1月28日,襄阳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潭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襄阳金融监管分局对机构罚款50万元,对唐玉锋、陈文军、杨玲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潭支行成立于2014年09月29日,注册地址为枣阳市吴店镇清潭清华路11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0条,周边风险2331条,历史风险0条,预警提醒2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