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
1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到,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工作方案,确定相关职责部门,明确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建设重点领域,优化绿色工厂业务审批流程,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建立有效服务绿色工厂建设发展的激励机制,在内部转移定价、尽职免责制度、贷款审批通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开展特色化金融创新,做优做强绿色工厂服务品牌,提升业务质量。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募集资金加大绿色工厂建设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发行承销和投资等配套服务。鼓励地方将有发展潜力、优质的绿色工厂纳入发债项目库,强化培育辅导,推动更多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
提升金融保障水平。优化绿色工厂遴选培育机制,推动从标杆引领向规模推广转变。用好现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各地设立财政贴息或风险补偿基金,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工厂提供增信服务。探索对支持绿色工厂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通过财政资金存放招标倾斜等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相关链接:两部门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