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奥园美谷债权人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观点网讯:12月15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据公告,2025年12月15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或债权人代理人共89家,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75家,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93.75%。
议案一:《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80家,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377,205,020.96元,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75家。截至2025年12月15日16时,共有69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2.00%,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代表的临时确定的债权额为1,920,187,279.35元,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0.77%,达到二分之一以上。鉴此,债权人已表决通过《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议案二:《重整计划(草案)》: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计1家,临时确定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4,501,065.40元,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人数共1家。截至2025年12月15日16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人数的100%,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临时确定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额为24,501,065.40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鉴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方面,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计79家,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总额为2,377,205,020.96元,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人数共74家。截至2025年12月15日16时,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71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人数的95.95%,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额为1,930,352,540.61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81.2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鉴此,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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