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章鼓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征集受损股民预报名维权)
雷达财经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31日,山东章鼓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山东章鼓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5026号),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山东章鼓称,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牛彬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2月31日收盘时持有山东章鼓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77)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12月26日,山东章鼓发布《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14:30,山东章鼓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会的召集人是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方润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是2025年12月19日。
现场会议出席人数13人,持股数量1.31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41.86%;网络投票人数177人,持股数量91.7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29%。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王雪莲、郭俊汝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天眼查资料显示,山东章鼓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