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越科技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正被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5年12月31日,清越科技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清越科技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委派保荐代表人刘世杰和赵瑞梅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现赵瑞梅因已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现委派戴宁自2026年1月1日起接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负责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承担持续督导职责。
值得关注的是,10月31日,清越科技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显示,清越科技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0月31日晚间收盘时持有清越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清越科技成立于2010年,昆山合志共创成员,位于江苏省苏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