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未成年人玩网游如何把好“充值关”?中消协发布提示

来源:财闻 2026-01-05 10:36: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未成年人玩网游如何把好“充值关”?中消协发布提示)

1月5日,中消协发布提示称,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游戏已深度融入消费者生活,随着市场快速扩容,网络游戏消费领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近期,中消协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上海某公司运营的某款游戏存在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大额充值问题。涉诉未成年人大多通过偷看、偷拍等方式获取家长支付密码,趁家长忙于工作、无暇留意手机的空隙,使用家长手机或家庭闲置手机持续充值,平均涉诉金额达2551.57元(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接诉统计)。家长发现后均向涉诉公司客服要求退回款项,但未得妥善处理,客服电话也难以拨通。为保护未成年人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网络游戏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家庭和谐,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作出以下提示。

一、理性看待退款纠纷,依法依规维权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半年时间里,河南一名11岁的男孩使用母亲的微信账户向其以母亲名义注册的游戏账号充值2万余元,用于游戏消费。男孩母亲认为未成年人在未经其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的情况下,该充值行为无效,游戏平台所收取钱款应当予以退还,遂于2024年10月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最终认定男孩的行为未经其母亲的同意或追认,应当认定该行为无效,但母亲存在监护不力的问题,遂判决游戏平台返还一半的充值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本案中,未成年人在短短半年间充值2万余元,明显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无证据证明事先经其法定代理人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该行为无效,而被告通过该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依法应当返还。但对于原告母亲而言,作为监护人,也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因此,法院作出双方分担责任的判决。

二、平台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筑牢风控防线

为促进网络游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降低有关消费纠纷,网络游戏平台应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应积极妥善处理投诉。对于家长提出的未成年人充值退款诉求,应予以高度重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优化退款服务流程,提升客服接诉水平,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对于有充分证据证明确系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超出其认知与支付能力进行的大额充值,应当依法依规积极办理退款,不得推诿拖延。

二是在严格落实游戏实名认证、国家防沉迷政策要求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强化技术防护措施,精准甄别未成年人身份,防止未成年人冒用、租用、借用成年人账号进行游戏和充值行为。

三是网络游戏平台应加强充值消费管理,针对疑似未成年人操作的账户,在充值支付环节应设置更加明确有效的提醒和验证机制,合理限制充值金额,审慎提供“小额免密支付”等便捷功能选项。

三、加强监护教育,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保护其权益的第一责任人。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家长予以留心和关注,也提醒家长:

一是要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学习、娱乐和休息时间,对其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必要约束与引导。多陪伴孩子,培养其健康的兴趣爱好和消费观念,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习惯和理性的消费意识。

二是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及各类支付密码,不宜轻易告知未成年人。关闭或审慎使用手机支付工具中的“小额免密支付”功能,从源头减少意外支付风险。定期检查账户交易记录,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三是如发生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大额充值的情况,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充值记录、支付凭证、游戏账号信息、能证明充值行为系未成年人操作的相关聊天记录或视频等,以便依法维权。发现问题后,应及时与游戏运营企业官方客服联系,明确表达诉求,理性沟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消协呼吁各网络游戏企业恪守商业道德,严守法律底线,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