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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仟科技退还“短剧推广”合作款 合同条款仍需“规范”

(原标题:景仟科技退还“短剧推广”合作款 合同条款仍需“规范”)

本刊报道了《“短剧推广骗局”投诉超3000条 看似能“赚钱”实则被“割韭菜”》一文后,3月23日,消费者赵先生反馈,涉事企业广州景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仟科技”)已联系其协商,同意退还赵先生3000元合作款项。


景仟科技相关负责人称:“在公司与赵先生签署的项目协议中,标注‘收益受广告市场环境、操作合规性等因素影响,不构成固定承诺’”。不过,在赵先生此前出示的合同中,并没有此项标注。记者随后询问了退款标准,该法人称,“公司一般会退金额的50%,但在合同里没有体现这一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景仟科技在发给本刊的邮件里表示:“将进一步优化项目说明及合同条款,以更加清晰、易懂的方式向合作方阐述收益计算方式、操作规范及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避免产生类似误解。”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场上做这种广告联盟对接广告业务的公司很多,以他们公司为例,一般一个客户培训在4000元左右,有的公司收费上万元,同行之间互相“内卷”严重。不过,记者询问该法人黑猫平台上有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对此,该法人表示近两年并没有收到投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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