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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赵宇龙:稳定器、增信器、引导器 科技保险在科创活动中发挥三大作用

(原标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赵宇龙:稳定器、增信器、引导器 科技保险在科创活动中发挥三大作用)

中国网财经5月27日讯 “2025年末,科技保险保费已达到800亿元,保额突破8万亿元。”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赵宇龙在2026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风险保障同样是科技行业开展科技活动的内在需要,即通过发挥科技保险的作用,以保险的确定性来对冲科创活动的不确定性。”

“为什么要用科技保险作为管理工具来服务和支撑科创活动?这是由于科创活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赵宇龙指出。

一是风险高且非常复杂。对于高风险的科技活动,通常是从0到1不断试错的过程,无论是在理论环节、技术环节、工程环节还是进入市场环节,都面临着大量复杂风险需要去管理和应对。所以说,科技活动需要的金融工具,不仅包括风险投资、风险信贷,更需要风险管理,即科技保险。

二是多次性与迭代性。科技投入往往具有成本沉没性特征,以及形成资产的专用性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在风险管理方面,必须要有对科技活动经济补偿作用,需要一种工具来对冲资产损失,否则很多科技活动就会因为一次失败而“死亡”,缺乏东山再起的机会。如果只提供投资和信贷,失败的科技研发活动可能就此停止。而如果用保险赋能,就能让失败的科研活动重新再起,这符合科技活动的多次性和迭代性的需求。

三是周期性非常长。有些科技成果的出现可能要十年或数十年的时间,所以需要耐心资本,而这正是保险资金的特长。

赵宇龙表示,总而言之,科技保险在科创活动的金融支撑方面可以发挥稳定器作用,防止科研活动因一次失败而“死亡”;同时发挥增信器作用,为信贷和投资“创造条件”;此外还发挥引导器作用,释放创新动能并促进合规经营。

另外,对科技保险的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保险的宣传。目前来看,科技活动主体和政策部门对科技保险的理解和应用仍然不够。加大科技保险相关知识宣传、供需对接和人才培养,培育专业的科技保险中介机构,对于下一步科技保险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二是构建多方协同的科技保险数据生态。科技公司、保险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共同努力。

三是持续健全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撑体系。例如,进一步加大国家对科技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和财税政策支持;放宽科技保险保费纳入研发费用的限额;畅通科技保险费用列支的政策标准;健全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的渠道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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