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因涉嫌隐瞒关联交易被立案 投资者索赔窗口已开启

(原标题:天晟新材因涉嫌隐瞒关联交易被立案 投资者索赔窗口已开启)

日前,天晟新材(30016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告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值得注意的是,天晟新材在公告中表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这并非天晟新材首次涉嫌信披违规。此前,公司就曾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而受到监管部门的警示。

2024年3月,天晟新材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明,2017年11月25日,公司为时任实控人吴海宙控制的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个人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2018年1月16日,天晟新材将4700万元定期存单进行质押,为江苏叁陆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前述担保分别于2020年6月、2019年1月解除,公司未在2017年至2019年年报中披露上述担保。

2024年5月,深交所针对天晟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发出问询函。其中,截至2023年末,天晟新材对关联方青岛融实的应付账款余额为2.85亿元,较期初无变化,深交所要求说明未支付的原因及未来偿付安排;此外,深交所指出,天晟新材在《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列示与青岛融实的资金往来,要求公司核实披露是否完整。

2024年6月7日,天晟新材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在公告中,公司表示,主要是考虑公司应付青岛融实的贸易款为经营性事项,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此经营性往来款项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进行了披露。

鉴于天晟新材近年来屡次因信披问题被警示或问询,此次又因涉嫌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26年2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天晟新材股票,并在2026年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提起索赔诉讼挽回投资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晟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