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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追偿一审判决:原实控人赔偿13.96亿 董秘及正中珠江补充责任

康美药业公告披露,广州中院一审判决马兴田、许冬瑾赔偿13.96亿元,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正中珠江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原标题:康美药业追偿一审判决:原实控人赔偿13.96亿 董秘及正中珠江补充责任)

观点网讯:近日,康美药业公告披露,就财务造假引发的投资者赔偿追偿权纠纷,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公司向原实控人马兴田夫妇及中介机构提出的追偿请求。

根据判决,马兴田、许冬瑾需向康美药业赔偿13.96亿元;原董事会秘书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作为A股史上财务造假金额最高的公司,康美药业在2016至2018年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收入275亿元、利润39亿元。原实控人马兴田已于2021年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信息罪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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