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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结果出炉,携程被罚没51.79亿元

(原标题:反垄断结果出炉,携程被罚没51.79亿元)

7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09961.HK,下称“”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

51.79亿元由三部分组成:市场监管总局责令携程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

2026年1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对携程立案调查,成立专案组。经查,2020年以来,携程滥用其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利用平台规则、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种垄断行为:

一是要求“特牌”酒店经营者开展独家合作,以给予最多流量倾斜、权益支持等为激励,诱导交易额高、服务品质好、用户吸引力强的酒店经营者选择“特牌”,并要求其不得与竞争性平台开展合作。“特牌”指的是携程根据酒店配合程度、销量等指标对商家进行分级管理的级别,不同级别对应不同的流量分配和平台服务权益。

二是强制“金牌”“无牌”酒店经营者给予“全网最低价”,要求跨平台经营的酒店经营者在携程平台的价格全网最低,并允许其直接调价,如发现酒店价格高于竞争性平台,携程即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调低价格。同时,携程利用技术手段监测酒店经营者独家合作、“全网最低价”实施情况,并通过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性措施保障行为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称,携程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限制了酒店经营者跨平台经营,侵害了酒店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加剧了行业“内卷式”竞争,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对此,携程方面回应称,将严格对照监管要求,逐项推进、系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记者从多个酒店商家处获悉,在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后,携程取消了酒店商家“特牌”“金牌”标识,并下线了“调价助手”功能。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对记者称,近年来,“内卷式”竞争在酒旅行业积弊已久,商家利润空间不断收窄,服务品质也随之承压。作为行业头部平台,此次携程被处罚,如果能够依法整改,有助于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品质化、差异化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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