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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万!阳光财险沈阳中支连踩三条红线,辽宁保险业一日开 6 张罚单

(原标题:103 万!阳光财险沈阳中支连踩三条红线,辽宁保险业一日开 6 张罚单)



近日,辽宁金融监管局密集下发 6 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保险机构业务财务数据造假与中介渠道违规。大家人寿、阳光财险旗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超 185 万元,其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单笔领罚 103 万元,成为本次处罚的 "最重罚单"。



从处罚力度看,阳光财险沈阳中支无疑是本次 "主角"。该机构同时触碰三条监管红线: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三项违规叠加换来 103 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孙建被警告并罚款 25 万元,个人罚款金额同样居本次之首。"机构 + 个人" 双罚合计 128 万元,远超其余罚单总和。

大家人寿系则在辽宁 "双线作战"。其辽宁分公司因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 25 万元,沈阳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罚 21 万元,两家机构合计被罚 46 万元,对应责任人李长存、李雪娜分别被警告并罚款 4 万元、7 万元。同一家保险公司在同一省份、同一批次内连续两张罚单,暴露出其在分支机构管控和中介业务合规上存在系统性漏洞。



值得警惕的是,"虚构保险中介业务" 成为本次处罚的高频违规项。6 张罚单中,大家人寿沈阳中支、阳光财险沈阳中支均直接涉及该违规行为,涉案机构通过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本质上是借中介渠道之手转移资金、虚增成本,不仅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也极易滋生商业贿赂和数据造假。加之 "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 在大家人寿辽宁分公司、阳光财险沈阳中支两处同时出现,说明财务造假与中介违规往往相伴而生,已成为地方保险机构合规风险的 "标配组合"。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市场乱象保持高压态势,"机构 + 责任人" 双罚制已成为常态。本次辽宁 6 张罚单中,3 名相关责任人无一幸免,累计被罚款 36 万元,传递出 "违规必追责、追责必到人" 的明确信号。对保险机构而言,中介渠道费用真实性、财务数据准确性、条款费率合规性,三条底线一条都不能踩;对监管而言,如何从个案处罚延伸到系统性治理,仍是摆在行业面前的长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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