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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博诉《陈情令》IP 衍生侵权案开庭,直指全链条肖像权越界使用

(原标题:王一博诉《陈情令》IP 衍生侵权案开庭,直指全链条肖像权越界使用)



企查查信息显示,王一博诉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肖像权纠纷案,近日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诉讼于今年 8 月提起,值得一提的是,王一博此前已就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同一批被告,本次维权覆盖 IP 衍生产业链多个环节。



新湃传媒是爆款剧集《陈情令》的出品方,本次被诉的五家企业,分别对应 IP 衍生开发、出版、周边制作、终端销售等完整侵权链条。王一博一方指控,新湃传媒存在超期使用其肖像制作周边、恶意剪辑片场花絮、捆绑艺人营销等行为;中国数字文化集团作为剧集国风音乐专辑出版发行方,涉嫌未经许可在唱片产品中使用其肖像;科洛舍(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周边小卡制作,涉嫌实体周边侵权;随州市曾都区欣存词电子商务商行是侵权商品的电商销售主体;北京子沐有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案具体事实暂未对外披露。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影视 IP 版权与艺人肖像权的边界。艺人在参演剧集时授予的肖像使用权,通常限定于剧集播出周期内的宣传使用,合作到期后,若要继续将肖像用于周边、唱片等商业产品售卖,必须另行取得授权。而《陈情令》作为现象级 IP,剧集播出多年后,相关衍生商品仍持续流通,依托艺人形象持续变现,由此引发肖像权纠纷。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新湃传媒经营状况堪忧,公司现存多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记录,涉案总金额超千万元,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有多起破产审查案件正在审理。曾经打造爆款作品的影视公司深陷债务泥潭,仍持续开发《陈情令》衍生商品,也让本次维权案件备受行业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该案不只是艺人个人维权,也为影视 IP 开发划定参考标尺。剧集版权不等于艺人肖像永久商用权,IP 方不能凭借影视作品版权,无限期使用演员肖像进行衍生变现。随着 IP 衍生周边、收藏卡市场持续火热,类似肖像越界使用的纠纷或将增多,本案的审理结果,或将厘清文娱 IP 运营中的人格权保护规则,倒逼行业规范 IP 衍生开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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