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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豐控股发盈警 年度综合亏损较4.19亿港元增不少于40%

麗豐控股发布盈利警告,预期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较上年度约4.194亿港元增加不少于40%,主因出售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物业。

(原标题:麗豐控股发盈警 年度综合亏损较4.19亿港元增不少于40%)

观点网讯:麗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盈利警告,预期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将较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年度约4.194亿港元的亏损增加不少于40%。

公告称,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出售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楼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物业而产生亏损。

上述预期基于集团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年度的最新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所载资料为管理层根据现有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有待公司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独立核数师进一步审阅及评估。

该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发出。

公司经审核末期业绩预期将于10月20日刊发。公告同时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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