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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ST广糖被处罚

(原标题: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ST广糖被处罚)

*ST广糖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相关公告于2026年10月17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26-103,公告事项为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实际交付货物但确认收入,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由此可见,对*ST广糖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4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广西证监局对ST广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罗应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刘宁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对黄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周新华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莫庆联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ST广糖的主营业务为机制糖的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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