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盘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返还 480 万元意向金

(原标题:盘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返还 480 万元意向金)



盘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返还 480 万元意向金

10 月 22 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通报,已对浙江盘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对田某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眼查信息显示,盘石于 10 月 22 日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返还意向金 480 万元及相应利息,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执行法院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同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亦对该公司执行立案,执行标的 521 万余元。



公开信息显示,盘石由田宁于 2004 年在杭州创立,靠聚合中小网站、提供按点击付费的网盟广告服务起家,曾被视为百度、阿里之外的 "网盟一极",2018 年完成 22.5 亿元 D 轮融资后估值达 102.5 亿元,一度是杭州互联网圈风头无两的 "百亿独角兽"。从昔日 "网盟大佬" 到如今身陷合同诈骗风波、背负失信与被执行双重记录,落差令人唏嘘。

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不仅意味着公司信用崩塌,还将直接影响其融资、招投标与业务合作;若合同诈骗罪名成立,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追责。案件后续进展值得持续关注。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