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15日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继去年年底调整存款统计口径后,日前央行又对贷款统计口径做出调整,旨在更加准确反映全社会存贷款和流动性情况,不希望市场做过度解读。
盛松成表示,年前央行确实发布过387号文,调整存款统计口径,但当时文件相对比较简单。“387号文只谈了存款,实际上贷款也有所调整,我们刚发出关于调整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
据介绍,自2015年起,央行把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的统计口径,并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贷款的统计。
所谓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则包括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交易结算(第三方支付)、金融控股公司等不直接接受存款的公司。
盛松成举例说,客户保证金以往不计入各项存款,但按目前口径,计入“各项存款”。再比如,商业银行借给金融租赁公司,原来不计入贷款,但按照新口径要计入“各项贷款”。
盛松成表示,做出以上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逐步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个人和企业给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其性质是一样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给个人和企业的贷款,与存款类金融机构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实际上性质相同。
二是保证统计口径的准确性。近年,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已成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的重要来源。在2011年10月时,央行就已对M2进行修正,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已放到M2当中了。
三是提高货币政策时效性。在口径调整前,存款和贷款变化有时比较快。比如前段时间,储蓄存款减少了,但同时客户保证金增加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还是在银行。
盛松成认为,此次调整对于货币供应量M2、社会融资规模、利率等均没有直接影响。至于存款准备金率,他认为,目前新纳入口径的存款,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对目前整个准备金的运作没有任何影响。“至于以后会不会缴,那要视情况而定,很复杂。”
由于存贷款口径都有所调整,对于市场关心的调整后存贷比会有何影响,盛松成表示,要看有关监管当局如何确定存贷比计算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