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要留住“两会蓝” 微型电动车应该跑起来
本报记者 朱萍 北京报道
“到了北京一下飞机,我们第一件事情就是抬头看看天空,发现都会感叹一句:天气不错,蓝天白云。”这是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的第一句话。
“两会蓝”是本届两会代表中提到的一个新名词。张天任认为只有全民动员起来才能留住“两会蓝”。此次,张天任特意带了21个议案上两会,其中近一半都是关于环保的提议。
在议案中,张天任力推发展微型电动车。在其看来,发展城市微型电动车是我国13亿人口出行机动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净化空气改善环境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且大家所担心电动车电池环保问题,目前我们已经从生产制造、使用安全、回收利用等环节上做到全面安全环保。”
连续三年提议发展微型电动车
《21世纪》:看您的议案,您已经连续三年在两会上提议发展微型电动车,为什么会坚持提这个议案?
张天任:从民生需求及节能减排上看,发展城市微型电动车是我国13亿人口出行机动化的必由之路,政府需要合理引导人们使用节能环保的出行工具,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和小城镇地区。
此外,在大中城市,微型电动车作为一类短途交通工具,在传统燃油车尚未涉足的细分市场也有一部分小众需求。如老年人和残障人代步、物流最后一公里,以及环保、邮政等市政和公务专用车辆。正是微型电动车拥有“适用、安全、便捷、环保、低成本”的用户体验,目前在我国呈快速发展之势。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仍大而不强,而城市微型车基本采用国产部件,如能低端切入、科学引导其发展,可有效推进我国动力电池等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材料形成规模优势。同时,不断增长的城市微型车企业激活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活力,支撑了高端市场的发展。
《21世纪》:目前微型电动车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张天任:首先针对城市微型车已有相关政策法规,但由于没有统一性、强制性和约束力,很难有效落实。当前亟需从国家层面厘清车辆属性,在我国交通体系中给予明确地位,主要包括产品标准、市场准入、路权管理、车辆注册登记、牌照管理、驾驶证及保险等。
其次是由于缺乏国家强制性的科学标准,导致产品良莠不齐。而且,汽车准入管理不明确。目前城市微型车没有列入法定交通工具,也就没有纳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另外,城市微型车还游离于交通监管之外。
《21世纪》:对此,您有何建议?
张天任:建议国家对微型电动车适当放开政策,实行“产品准入从严,企业准入从宽”的管理原则,鼓励和支持多种电池路线、不同电池搭配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兼容发展,并且针对微型电动车建立起科学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议国家将微型电动车纳入我国道路交通规划之中,列入法定交通工具,允许符合标准的微型电动车上牌上路。
强化废铅蓄电池回收监管
《21世纪》:任何电动车的发展重要核心部件之一是电池,但在人们印象里,电动车电池制造产业被认为是高污染产业,对此您怎么看?
张天任:事实上,目前的电池从生产制造、使用安全都已经能够做到安全环保。
微型电动车90%使用铅电池,目前技术已经很成熟,使用过程中不会燃烧不会爆炸,碰撞后硫酸等物质也不会外漏,而且管理使用方便,只需要用6-8个电池,可以用于家庭充电。
2011年通过9部委整治后,装备工艺改进,国家整治,环保部门审核非常严格,这个产业已经成为一个环保的行业。制造中的污染是可控的,新的环保法出来后,全社会和地方政府也会监督。2011年以来,全国蓄电池生产企业从3000多家减少到现在的2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0多家。
《21世纪》:使用和制造过程中的环保问题已经解决,大家担心回收的问题。
张天任:我提出了一个回收利用加工的建议。我国出台了相关的制度,但现实中还有差距,最后一公里还没有跑通,还存在盲点。目前缺乏一套完备的体系,商务、环保、公安、城市管理部门等几个部门需要联动,形成合力,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一整套回收利用机制。
我们在浙江建立了一个循环经济示范园,以旧换新,将污染电池变成一个新能源电池,可以循环利用,使得资源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行业示范效应作用。
从废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中回收铅资源,可减少原生铅矿开采量。再生铅能耗仅为原生铅能耗的25.1%-31.4%,每生产1吨再生铅,可节约1360千克标准煤,减排固废98.7吨,节水208吨,减排二氧化硫0.66吨,大大减少铅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浪费。因此,推动从废铅蓄电池中回收利用铅资源利国利民。
《21世纪》:目前仍有一些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污染治理水平低、管理粗放的蓄电池企业还在生产销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整个行业的转型发展,对此您有何建议?
张天任:一是规范回收行为,强化执法监管。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健全废铅蓄电池回收、储存、运输、生产等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并加大执法、监管和整治力度。同时,可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数据监管系统,确保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企业及渠道完全符合国家的规定。
二是革新处理技术,淘汰落后工艺。建议国家综合利用各种法律和经济手段,激励和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实现从原来的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加强对有资质回收处理企业的排污监管,鼓励设备更新换代,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是加大财税支持,营造公平环境。建议国家调整铅蓄电池消费税征收环节及降低税率,对环保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环保达到要求的企业,适当增加增值税退税比例,确保环保达标企业在成本竞争优势上“不吃亏”。
四是选择试点示范,鼓励建设推广。建议国家进行顶层设计,出台《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促进回收体系规范运行,明确环保责任,协调产业链回收分工,协调废电池价格,国家应鼓励一些有资质和能力的规模企业作为废铅蓄电池回收的试点,并给予其政策、技术和资金支持,配合政府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找出一套适合在全行业推广的废铅蓄电池回收新模式。(编辑 徐炜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