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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观察:互联网金融怎么管?

来源:金融界 作者:张仙 2015-03-29 19: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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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讯 3月26日-29日,以“亚洲新未来:迈向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在海南博鳌召开,金融界网站全程报道此次盛会。

上到总理,下到刚刚步入社会的90后,互联网金融像金融业的一场“五四运动”,其以全新的金融服务理念和颠覆性的创新模式冲击着曾经固若金汤躺着赚钱的传统金融体系。

飞入寻常百姓家的金融

如果说第三方支付抢了银联的生意,余额宝可能会让不少行长们难以安寝。

天弘增利宝基金2014年年报显示,截止2014年底,余额宝规模5789.36亿元,用户1.85亿人,上线一年半时间为用户创造了257.94亿元,如无意外,这部分资金本来应该直接以存款形式进入银行,但现在银行却要以高息的方式将这些资金吸入货币基金。

阿里毕竟强大,真正体现金融“落入凡间”的是已经遍地开花的P2P网贷平台。

根据网贷之家的统计,截至2014年末,我国共有P2P平台1575家,全年累计成交量2528亿元。

虽然资金数量与银行资产相比仍相去甚远,但从互联网金融元年到2015年,不过2年时间,或许,让传统金融机构担心的不是余额宝或者P2P本身,而是这场互联网金融的革命带来的未知的未来。

问题随之而来,去年一年,出现提现困难或倒闭的P2P平台数量是275家,涉及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监管迫在眉睫。

监管现状:唯独P2P监管不给力

在3月27日凤凰财经举办的题为“告别野蛮生长——监管下的互联网金融破与立”的早餐会上,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谢平介绍了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现状。

“现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分工是,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第三方支付,证监会负责众筹,银监会负责P2P,保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一行三会的分工基本上涵盖了当前所有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产品。

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始于2005年出台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10年《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细则的出台实施,标志着央行初步明确了监管框架和运行机制。

去年12月10日,保监会起草《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2月18日,证券业协会就《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细则仍未落地,但框架已经具备。谢平指出,从两会的征求意见稿来看,保监会和证监会的改革都是激进的,对行业发展持鼓励态度。

唯独P2P的监管似乎仍没有头绪。

传出最新的消息是,成立普惠金融工作部,负责P2P监管。虽然银监会内部也做过不少调研,征求了不少意见,但成文的文件一直没有公布。“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中,P2P网贷是主力”,谢平表示。

为什么P2P监管迟迟不出台?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吴晓求分析说,P2P监管没有出台的根本原因在于P2P的风险是组合型风险,对它的监管准则超越了传统金融的监管准则。根源在于借方信息的透明度不高,信用风险很高。银监会之所以没出台文件,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完全搞清楚。

对此,谢平表示,之前的存款制度要保护存款人的权益,而P2P模式下,平台做的是信息平台,完全颠覆了传统模式,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形势,需要出借方通过充分识别贷款人的信用能力,自己承担风险。

当然,市场不乏以陆金所为代表的一些财大气粗的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全额担保,但谢平认为,此种模式并不可延续,平台去担保化是P2P监管的核心之一。

问题又来了,贷款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普通投资者又如何鉴别?在中国信用模式并不健全的前提下,风险是否不可避免?

大数据和外部监管是P2P监管根本

“利用大数据建立完善征信体系,配合外部监管是整个P2P告别野蛮生长的两个条件。随着互联网金融兴起的,是数据公司,因为平台需要数据公司提供的数据来判断贷款人的信用,随着我国征信体系的逐渐完善和P2P自身数据的不断积累,海量数据将支持P2P平台更加精准的把控风险,走向正常经营,最终实现去担保化,成文完全的信息中介。”谢平表示。

在信息时代,现代人更像“透明人”,人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到过的地方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大数据时代,任何想象不到的信息都可能会为信用加分。

除了平台自身的积累,谢平指出,外部监管也很重要,“具体监管工作不一定要由监管部门负责,部分监管工作可以外包给专业的IT公司来完成,监管部门要做的是负责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对监管执行机构进行督察,对相关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后处罚,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缩小风险波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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