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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证券李康:注册制要避免“换汤不换药”

来源:金融界 作者:张仙 2015-04-27 15: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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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讯 4月27日,由金融界网站主办、上海证券报合作举办的“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2015)”专题研讨会在北京金融街(000402,咨询)召开。作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法规,《证券法》的修订不仅将重新审视和理顺市场框架,而且与每个参与者息息相关。监管与市场的边界应如何划分?资源分配将怎样影响行业格局?市场参与者是否能各行其责?带着疑问和期待,金融界网站邀业内资深相关方积极就此座谈,一起为股市新生态、改革牛,建言献策。

湘财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李康表示,注册制的核心是要做到信息的充分披露,否则注册制没有意义;其次,注册制下风险由投资者绝对控制,这就需要成熟的投资者;第三,要让违法违规的企业承担相应的成果。

他认为,如果做不到上述三点,注册制很可能会沦为“换汤不换药”。

以下是文字实录:

李康:立法有两个方面,一种是促进发展的法,比如我们有《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个方面是立法本身着眼于对过去已经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是从上市到立法阶段,还是现在制定一个法规,给未来的预期开一个口。立法的终止对价格判断来说是不一样的。我个人感觉这次《证券法》的修订在这两方面的平衡做得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对未来发展的预期,对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刚刚主持人提到第一个问题,注册制。注册制在英美国家都是很正常的现象,为什么到了我们国家就会变成很大的突破。在我们国家,往往是不正常的事情就变得非常正常。我觉得缘由就在于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在整个计划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确实出现了很多问题。

注册制的核心是两点。一是要真正做到注册制,信息必须是充分披露的,必须是充分完整的披露。否则的话,注册制就没有意义。虽然发审委说不对结果负责,但事实上大众的预期当中,发审委是承担了的。这是第一个前提。我们能不能做到?

第二个前提,投资者的充分成熟和风险制度。注册制的风险绝对要自己控制。我告诉你,我发的就是垃圾债券,就是1分钱一股的,你买不买?我是信息充分披露的。

第三个条件,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真正让违法违规者承担相应的后果。这一点能不能做到?

我记得郭树清主席当时提出审的行不行,他自己就会缩回去。事实上通过证监会其他部门流露出来的消息,还是要审的。现在变成不审。这三个前提条件在中国具不具备?这是需要讨论的。

第二,注册制会不会变成换汤不换药的事情。因为原来的审批是核准制,王主任当年主持法律法规的时候,对中国资本市场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区别在哪儿?

王连洲:没什么区别,第一次就叫审核,二次就是批准。

李康:我们的核准制到注册制会不会也是换汤不换药?当然,主体会发生变化,原来由证监会审批,现在由交易所进行审核,或者是进行核准、注册,这应该是巨大的进步。但这个巨大进步的前提,我觉得我们的法律法规是否在其他方面有相应的制度安排。这个很重要。

全世界的监管严格划分就是两种,一种是行政监管,一种是自律监管。行政监管就是官方的,以证监会为代表的监管组织,包括一些不在市场上直接监管的,是间接监管的,比如财政部、人民银行。自律监管就是交易所、券商、中介机构。在中国,这个东西又是混的?上次《证券法》在起草的时候,我记得王主任这边提交给法律委了。我说《证券法》的有些东西能不能改?比如全世界最荒唐的法律法规,交易所的总经理是由证监会任命的,这是完全混淆了自律监管和行政监管的界限。在我们国家,行政制度权力这么大的情况,如果是证监会某种程度进行提名,会员不可能不选,因为是等额选举。就像人大代表选国家主席,就一个候选人,怎么能不选呢?何必法律法规强行规定用行政监管的咸猪手去摸自律监管的脸呢?没必要。但是,这个东西变不了。

全世界的制度中,交易所就是两种,一种是公司,一种是会员制。公司制有股东大会选,会员制由会员选举产生。何必这么没自信呢?在一元化统一领导下,我推选的领导人,我有自信让他当选。这个人选不上,换一个也是证监会熟悉的人。但在法律法规上规定这么一条,我觉得这是法律的笑话。这一条都改不了,就是模糊了自律监管和行政监管的界限。我昨天给槐总打电话,我问她到底公布了没有。没公布,我们讨论的是无的放矢。你们整理了这些材料,我觉得非常好。

槐静:实际上今天讨论的结果,我们会尽快报到毋院长那边去。

李康:所谓的细节决定,我们不是说证监会不要监管,而是说法律法规能不能规范一点。恰恰要进一步发挥开行政监管转为自律监管,注册制落到交易所审查,才能落到实处。交易所所有领导都是证监会任命的,这有什么意思呢?怎么体现注册制本身呢?因为交易所的人是由会员选举产生的,如果是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有公司股东选举产生,他才能真正自律。如果自律组织不行,可以把交易所换掉,另设交易所,法律法规有这个权力的。我们会不会沦落到审批制和核准制的换汤不换药的状态。

总的来说,还是老话,改是对的,还是有很多值得夸奖的地方。我今天是想提出这样一条建议,注册制不应该从观念上改,应该从底子上改。

槐静:非常感谢李总的建议。

为什么我们今天办这个研讨会呢?之前在清华五道口那边上课,吴晓灵院长就提到了,她觉得《证券法》修订的过程不重要,她欢迎各界人士提各种各样的建议,她认为目的才重要。她说的目的就是整个市场更加合理规范,将资源配置的作用发挥好。我们今天的研讨会之后就会尽快整理建议。

李康:甚至可以说由国务院监督管理部门提名,由会员选举产生,就像香港政改一样,我就提名两个人,爱选不选,这届人大常委会卡住就行了,何必法律里写由国务院政权管理部门任命呢?

王连洲:这是个硬伤。外国人就会说不是自律组织吗?怎么还要审批呢?他们都是拿着这一条说事。这次的修订能够大胆一些,步子迈得大一些。这个制度在成熟的市场上是成功的,来到中国就被扭曲了。这一步该迈不迈,要不留后患。现在都是证监会派出去的,不是市场的人,是行政机关的人。这个体制不改变,证监会的作用就是运动员和裁判员。原来企业上市的时候,那些国务院的副总理都会插手的。体委、妇联都有上市指标,一个指标卖1500万的情况都有。

李康:足协就是这样,想当足协主席,国家体委的主任就别干。学习足球改革,推进证券市场改革。

王连洲:我们的立法就是习惯性地选择行政性的手段,权力不容易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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