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是对现有银行体系的很好补充,能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而随着互联网企业的进入,“互联网+消费”模式将改变行业格局,满足老百姓日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机构抢滩“万亿级”市场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放开市场准入,将原来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专家分析,此次放开市场准入从地域到审批权一放到底,意味着将为消费者带来更加便利的消费选择和体验,审批权限的下放更意味着简化消费金融公司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消费金融公司通常专注于20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主要面向广大普通民众提供金融服务。可以预见,消费金融公司将在地域分布上的更加广泛和数量上大规模增加。
中信证券分析人士认为,在“政策支持+需求拉动”刺激下,未来消费金融(2014年余额约3.7万亿元)将爆发式增长。艾瑞咨询公布的首份消费金融报告预计,2014年至2017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将维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2017年整个市场将超过27万亿元。业内人士预计,如此大的市场必将引发机构抢滩。事实上,自银监会2013年修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取消了“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在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之外开展业务”条款后,消费金融公司便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期”。
“互联网+消费”蠢蠢欲动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指出,未来消费金融公司将从支撑需求、完善结构和推动升级三个方面提振中国消费。“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针对耐用消费品消费提供信贷,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这种服务能够与购买家具、汽车等百姓需求相对接,从而释放社会消费潜力。”
尤其是此次高层鼓励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无疑给“互联网+消费”打了一针“兴奋剂”。实际上,在此之前,互联网大佬们已经积极布局消费金融市场。例如支付宝推出的“花呗”、京东金融推出的“白条”、苏宁消费金融公司推出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任性付”,已在消费信贷领域打得“不可开交”。
专家认为,鼓励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激发更多的大众需求。通过“互联网+”有效链接居民个人消费的各个环节,将深入挖掘消费者的有效需求,不仅可以扩大客户量、降低运营成本,而且有利于与消费相关的生产企业良性发展。
与此同时,互联网大数据在消费金融领域的运用也将更多。京东消费金融高级总监许凌介绍,消费金融的大数据分析不仅包括用户消费记录,还可通过用户的消费轨迹、消费心理、消费习惯等,更深层次地了解用户和识别风险,从而挖掘出用户对消费金融的不同诉求,创新满足用户的消费金融产品。